2021/11/30 16:57
台銘新聞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會同屏東林區管理處於屏東縣鹽埔漁港內連續破獲2起竊取國有林貴重木案件,成功將紅檜、櫸木及肖楠等價值近百萬之國有貴重木從竊嫌手中取回,保住國家珍貴資產。
今(110)年8月中旬警方接獲報案,指稱屏東縣新園鹽埔漁港內有不明人士竊走港邊暫放之貴重木,經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與屏東林區管理處派員前往報案現場調查,係漁業署雇用業者打撈、清除港內及航道上之漂流木暫放於港邊作業區,廠商亦在現場圍起封鎖線警告不得拿取;警方依報案人提供資料及港內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並以犯罪現場為中心向外延伸擴大調閱鄰近路口監視器,分析犯嫌行經路線及涉案車輛車體烤漆特徵沿途調查,最終鎖定2組人馬涉有重嫌。
經調查發現,其中一起係吳姓嫌犯於8月11日下午僱用曾姓男子駕駛吊卡車拖運1支紅檜(重量1,393公斤,市價約新臺幣50萬),該車車牌刻意污穢,載運期間更刻意變換載運車輛,意圖掩飾犯行,誤導警方辦案方向。另一起為蔡姓2嫌,聽聞屏東縣鹽埔漁港有業者在打撈貴重木,2人即於8月13日下午趁工作人員不在場之際,以鏈鋸裁切竊取港邊暫置之一級貴重木,搬上車輛載走。警方以車追人,確認嫌犯住所,旋即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同年9、10月會同屏東林區管理處人員,分別前往犯嫌屏東住居所及高雄工作場所等地,當場起獲犯案工具、遭竊紅檜、櫸木及台灣肖楠等貴重木贓證物(共計1,081公斤,市價約新臺幣40萬),另發現蔡嫌知悉撿拾得來之貴重木為林務局所有,還提醒郭嫌要小心別亂張貼到網路上,避免遭警方鎖定查緝。兩案共起出遭竊貴重木計2,474公斤,市價約新臺幣百萬元,經訊問完畢後,將4名嫌犯依涉嫌森林法及竊盜罪嫌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及屏東林區管理處共同呼籲,漂流木需在地方政府公告自由撿拾的時間及區域內,以徒手方式撿拾,而且可撿拾的是未經裁切,末徑未滿20公分、材長未滿2公尺,且重量小於50公斤的漂流木,並到檢查站登記取得「拾得漂流木搬運登記表」,才能算是合法取得漂流木!請民眾不要隨便撿拾,避免觸犯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將處1至7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若為貴重木,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請大家共同維護自然資源。
Copyright © 2021 台銘新聞網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