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07:05
台銘新聞
大型重型機車雖然有著機車的外型,但是隨著路權的開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皆明確規範「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使及處罰規定」,因此汽缸總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上之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停放比照小型車辦理;警方表示,目前仍有部分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不清楚這項規定,誤認與「普通重型機車」相同而觸法,尤其該怎麼停,還是有許多車友霧煞煞!
於一名重機騎士將黃牌重機停放於自家騎樓,惟遭民眾檢舉而收到1張違規停車的罰單,騎士認為依據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確實有明定「機慢車於不妨礙行人通行之情形下,得沿騎樓地外緣橫向停放於騎樓地,並以一排為限。」且當日確實沿騎樓地外緣停放亦保留行人通行空間,怎麼還會被開罰,便提出申訴,希望可以撤單免罰。
鳳山分局接獲申訴案並查證後,該名重型機車騎士當日確實沿騎樓地外緣停放亦保留行人通行空間,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之規範,雖然大型重型機車仍屬機車,但因為停放規定比照小型車的緣故,因此與小型車一樣,不得停放在騎樓,因此,騎士的申訴也遭到駁回;另交通組長劉易鑫指出,大型重型機車除了停騎樓以外,如果欲停放在路邊停車格,也必須停放在小型車停車格內,否則將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規定開罰。
Copyright © 2021 台銘新聞網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