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06:25
台銘新聞
駕駛人在道路上停車前,最好先注意一下路邊到底是什麼顏色的標線,紅線和黃線所代表的意義可是有著天壤之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而言,黃線即禁止停車線,其禁止時間是在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禁止時間中得以臨時停車,惟停車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另紅線則是禁止臨時停車線,其禁止時間是全日24小時,亦即全日皆不得停車,否則將會被警方依法開罰!
於110年2月初,一名運將司機將愛車停放於鳳山區三民路郵局前,下車後檢視車頭位置在黃線旁,以為停車並未違規後便安心的離去,殊不知2月底竟收到一張900元的紅線停車的罰單,運將認為當日停車時,確實停在黃線上,怎麼還會被開罰,便提出申訴,希望可以撤單免罰。
鳳山分局接獲申訴案並查證後,當時鳳崗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表示三民路郵局前有車輛違規停車,警方便到現場拍照取締,經調閱舉發員警當時拍攝的佐證相片後,原來當然運將司機將車輛停放在三民路郵局時,車頭雖然停放在黃線,但是車尾卻是在紅線旁,交通組長劉易鑫指出,依據交通部90年8月13日交路九十字第008745號函釋略以:「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或第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故依據前述原則繪設之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其禁停路段並沒有左右之分」,亦即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都不得停車,換句話說,車輛只要停放在紅線範圍(含領空),即符合紅線違停之態樣,車輪即使未壓在線上,仍會依法開罰,因此,運將的申訴也遭到駁回。
另外,警方在接獲申訴後,也實際到現場會勘,認為三民路郵局是鳳山市民經常前往洽公之地點,周遭的停車空間確實有所不足,因此,也立即邀集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共同會勘,希望增設停車格位來解決民眾停車問題;鳳山分局也在此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維持交順暢,切勿貪求一時方便,而造成大眾不便!」,良好的交通環境需要你我共同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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