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 06:59
台銘新聞
吳姓通緝犯拿偷來的身分證應徵超商店員,第一天上班就烙跑,店家損失十二萬元,鳳山區文山警速逮人,同時追查涉及他家超商同法詐款他案。
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於110年03月21日下午17時許,接獲鳳山區經武路某超商王姓女店長(40歲)報案,稱第一天上班的店員拿走收銀機的現金後人就跑掉消失無蹤,店長表示該男店員持雲姓男子的影印身分證和履歷表應徵店員,上班第一天即監守自盜拿走店內現金,清點財物損失新台幣12萬餘元,警方循線將男子帶案依業務侵占送辦,並呼籲如有相同犯案手法的被害店家請盡快與警局聯繫。
文山派出所受理報案後即組專案小組擴大調查經比對後,鎖定竊盜通緝的吳姓男子(30歲)涉有重嫌,警方研判歹徒住處出沒時間,於3月22日23時許埋伏發現嫌犯立即表明身分及來意,吳嫌見狀表情錯愕,難以置信警方能夠找到他,而高調的吳嫌竟還背著要價不斐的名牌包,查獲時吳嫌身上僅存新台幣30元,所得贓款竟已全數花完。
警方發現嫌犯會上網搜尋徵才網站、臉書社團看到有人急徵店員,即以竊得之身分證,再持假履歷表應徵,第一天上班即竊取店內現金,竊嫌手法細膩涉多起犯罪,歹徒犯案後換裝並以計程車等大眾交通工作再徒步,企圖規避查緝,
吳嫌常以冒名身分應徵超商、賣場、3C賣場等工作,時以假應徵真行竊,佯以首日工作即搜刮店內現金後逃逸無蹤,犯罪手法遍佈全台;訊後全案依竊盜罪(竊取他人身分證)、偽造文書(偽造填寫假履歷表)、業務侵占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鳳山分局呼籲,店家應徵員工應以身分證明文件原本或申請良民證確認求職者身分,再留下完整資訊,以避免歹徒有機可乘,確保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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