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3 01:33
台銘新聞
台南首度出現2例新冠肺炎居家檢疫個案「偷溜出門」,幸好都沒有發燒等疑似症狀,12日被依法移送處分,將由衛生局開罰1至15萬元。
據了解,2例居家檢疫違規個案,其中1例男子因有出入港澳地區,接受帶防疫手機進行居家隔離,原本在11日就可完成14天居家隔離安全措施,可是10日晚上為了載女友上班而外出1小時,他心想快要解禁了沒關係,但因防疫手機未帶仍被查獲。
另1例為離婚的中國籍配偶,2月3日入境,2月18日才能解除居家檢疫,但是無固定居所,11日在外趴趴走被通報後,已被妥適安置。
南市民政局表示,已訂立「未遵守居家檢疫規範處分區公所前置作業規範」、「未遵守居家檢疫規範處分訪視紀錄表」,讓各區公所協助對居家檢疫者進行每日關懷,發現有未遵守居家檢疫規範,在執行上有標準作業流程依循並能立即防堵疫情缺口。這兩例會同轄區員警前往訪視並填具訪視紀錄表,確實未於處所居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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