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4 11:05
台銘新聞/史家羚
「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何飛逸執行長今(13)日拜會海洋委員會,雙方就臺灣海洋發展目標、海洋基本法等相關法令制定以及淨海活動等議題,進行交流討論。
李仲威主任委員表示,海洋委員會於107年成立後,積極推動與協調我國海洋政策及相關涉海業務,108年11月1日「海洋基本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奉總統令於108年11月20日制定公布,此舉即為我國政府宣示海洋整體政策,期深植海洋意識於政府及社會各界,並於該法施行一年內,公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另為落實「海洋基本法」,本會刻正研擬「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等三個作用法草案,期健全我國海洋法制,並將臺灣打造為一個生態永續、海域安全及產業繁榮的海洋國家。
李仲威主任委員另表示,我國政府近年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相關綠能產業,如何在產業發展的道路上,同時兼顧海洋環境生態保育,歐洲各國發展再生能源的經驗豐富,相當值得我國政府參考借鏡,同為保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共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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