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23:43
台銘新聞
親人往生,大家都曉得去辦理房子、土地的繼承登記,但是有時會不知道車輛也是要辦理繼承過戶的。如果沒辦理且車主死亡超過1年車牌被註銷,又行駛在路上,被警察開罰單,是會罰錢的。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2條規定:「汽車牌照之登記主體已不存在……,其繼承人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異動登記。」、同規則第33條第1項:「…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一年內辦理異動登記,…公路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該車輛牌照。」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使用註銷之牌照行駛者,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
所以,車輛如果要繼續使用,記得期限內至監理單位辦理過戶;如果不要使用了,也要把車牌繳回辦理報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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