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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保育區內抓海膽,海巡呼籲行為已觸法/台銘新聞網

2020/08/18 08:49

台銘新聞/史家羚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杉福安檢所接獲民眾檢舉稱:「於杉福漁港旁保育區內,發現一外籍男性遊客有徒手抓海膽,並用石頭敲擊情形。」,並由報案民眾提供一段所錄影片,故隨即循線派員前往追查,抵達後依影片逐一核對現場遊客,但已無發現該名外籍男子,本案將由海巡署持續追查,同時也特別呼籲遊客於小琉球保育區內,禁止採捕保育對象物種。

琉球嶼為全球少數的大型珊瑚礁島嶼,潮間帶生物種類眾多且多樣,近年來因海洋環境復育有成,海洋生態亦逐步恢復,吸引多樣海洋生物棲息,且島上有諸多天然奇景,使得小琉球成為了屏東地區旅行聖地,近期因國內疫情趨緩,使國旅人數大爆發,島上遊客屢屢破萬,故時有發生遊客觸摸海龜、抓海膽、盜採硨磲貝等違法、違規的行為。

   昨(16)日下午2時許杉福安檢所接獲民眾檢舉,於杉福漁港旁漁業資源保育區內,發現一名外籍遊客疑似因赤腳遭海膽刺傷,故而有拋擲海膽甚至以石頭敲擊海膽情形,杉福安檢所立即動員勤務人員於全島各景點實施追查,目前尚未發現該名外籍男子行蹤,將持續調查中。同時也再次宣導呼籲,小琉球設有漁業資源保育區,共劃分為「西北分區」、「潮間帶保育示範區」、「環島分區」等3個區域,在保育區範圍內是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保育對象或破壞棲息地環境,以確保水產資源的永續利用。

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漁業資源保育區內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學術研究及管理人員外,禁止於保育區範圍內,以任何方式採捕(含徒手)保育對象或破壞棲息地環境之行為,並且於每年12月至翌年3月禁止所有人員進入,如有違規行為,將會觸犯漁業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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