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9 13:05
台銘新聞/黃文政
高雄市大社區一名王姓通緝犯「賊星該敗」,深夜約朋友釣魚,在大社區中山路遇到警方盤查,大社所員警一查王姓駕駛竟是通緝犯,當場上銬逮捕歸案。王嫌直嗆「認錯人」,又辯稱搬家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書,警方全案仍依法究辦。
上週六凌晨一時許,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員警於大社區中山路段執行路檢勤務,王男(約52歲)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檢點,經員警查詢身分資料發現駕駛王男竟是一名通緝犯,員警告知王男遭發布通緝時起初充滿疑惑,直呼自己遭通緝怎麼敢明目張膽經過路檢點,懷疑警方認錯人。
警方指出,經員警核對國民影像及查證身分資料,告知王男確實為高雄地檢署於今(113)年2月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王男才想起可能是先前更改住家地址,導致未收到開庭通知書才遭通緝,不料深夜與友人相約釣魚未成,反而遭警查獲通緝身分逮捕歸案。
Copyright © 2021 台銘新聞網 All Right Reserved